前言 从了解现状开始

<aside> ✍️ 只有看清了政府的下一步打算怎么做,才有可能提前准备,趋吉避凶。而我个人的观点,依然坚定的认为,制造型小企业,如果没有所谓的科技含量,是不再可能乘上政策的大船了。

对读者来说,了解政府认为应该怎么办,比了解“我”认为应该怎么办,重要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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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复杂信息

<aside> 💡 所谓权力,实质就是在说不清楚的情况下由谁来拍板决策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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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💡 因为信息复杂,不可信的信息比比皆是,而权力和责任又高度个人化,所以体制内的规章制度无法完全取代个人信任。上级在提拔下级时,除考虑工作能力外,关键岗位上都要尽量安排信得过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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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招商引资

<aside> ✍️ 想脱离政府搞企业,更是不可能。

这种“混合经济”体系,不是主流经济学教科书中所说的政府和市场的简单分工模式,即政府负责提供公共物品、市场主导其他资源配置;也不是简单的“政府搭台企业唱戏”模式。而是政府及其各类附属机构(国企、事业单位、大银行等)深度参与大多数生产和分配环节的模式。在我国,想脱离政府来了解经济,是不可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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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分税制改革

<aside> ✍️ 当时的地方政府为什么“优待”企业。

虽然地方预算内的税收收入要和中央分成,但预算外收入则可以独享。如果给企业减免税,“藏富于企业”,再通过其他诸如行政收费、集资、摊派、赞助等手段收一些回来,就可以避免和中央分成,变成可以完全自由支配的预算外收入。地方政府因此经常给本地企业违规减税,企业偷税漏税也非常普遍,税收收入自然上不去,但预算外收入却迅猛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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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土地财政

<aside> 💡 地方政府尤其青睐重资产的制造业,一是因为投资规模大,对GDP的拉动作用明显;二是因为增值税在生产环节征收,跟生产规模直接挂钩;三是因为制造业不仅可以吸纳从农业部门转移出的低技能劳动力,也可以带动第三产业发展,增加相关税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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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💡 因为增值税在生产环节征收,所以地方政府更加关心企业所在地而不是消费者所在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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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💡 1998年发生了两件大事,城市土地的真正价值才开始显现。第一是单位停止福利分房,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,商品房和房地产时代的大幕拉开。1997—2002年,城镇住宅新开工面积年均增速为26%,五年增长了近4倍。第二是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开始实施,基本上锁死了农村集体土地的非农建设通道,规定了农地要想转为建设用地,必须经过征地后变成国有土地,这也就确立了城市政府对土地建设的垄断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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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💡 2001年所得税改革后,中央财政进一步集权,拿走了企业所得税的六成。从那以后,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方式就从之前的“工业化”变成了“工业化与城市化”两手抓:一方面继续低价供应大量工业用地,招商引资;另一方面限制商住用地供给,从不断攀升的地价中赚取土地垄断收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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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政府投融资与债务

<aside> 💡 土地资本化的魔力,在于可以挣脱物理属性,在抽象的意义上交易承诺和希望,将过去的储蓄、现在的收入、未来的前途,统统汇聚和封存在一小片土地上,使其价值暴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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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城投公司与土地金融

<aside> 💡 我国政府不但拥有城市土地,也掌控着金融系统,自然会以各种方式参与实业投资,不可能置身事外。但实业投资不是买卖股票,不能随时退出,且投资过程往往不可逆:未能完成或未能正常运转的项目,前期的投入可能血本无归。所以政府一旦下场就很难抽身,常常不得不深度干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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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💡 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的典型特征。第一,它持有从政府取得的大量土地使用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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